如今在宽广的马路上也有违规建筑,有的甚至乱建护栏,给交通(Traffic)带来不便;这些人仅仅为了自己的一人之便,给城市(CITY)的环境(environmental)与容貌带来损害,这是令人非常可叹、可气的。
市城市(CITY)管理(guǎn lǐ)综合行政执法局千山分局对千山西路两侧临街建筑的17个违规护栏(guard bar)进行拆除。当日下午,在千山西路北侧的高层(gāo céng)回迁小区迎宾花园(garden)小区,执法人员利用大型起重设备(shèbèi)对高层住户突出墙体的护栏进行拆除。
据市城市(CITY)管理(guǎn lǐ)综合行政执法局千山分局达道湾大队队长吴井鹏介绍(Introduction),千山西路是我市城区的主干路和景观(landscape)路,在临街高层(gāo céng)住户进户之初,综合执法人员已经向住户发放了相关(related)通知书,但在近期检查过程(guò chéng)中仍发现,辖区内有17户居民安装(ān zhuāng)了超出墙体的违规护栏(guard bar),十分有碍观瞻。根据《鞍(ān)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(environmental)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》第11条规定(guī dìng),临街建筑(jiàn zhù)物的外部结构布(cloth)局设计不得擅自(shàn zì)更改。确需拆扒建筑物(building)墙体、增建门脸或阳台、修砌踏步阶梯等,必须经产权单位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,市容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。不准在临街建筑物、构筑物立面上安装突出墙体的护栏。上月末,执法人员对住户下发了自行拆除通知,已经有4户居民自行拆除,6日当天执法人员对仍未拆除的13处违规护栏进行统一拆除。
城市(CITY)环境(environmental)的维护(Maintain)人人有责,不能为一己之私,而做出损害市容市貌的行为,这也不是一个好市民的行为;因此每个人都要依法进行建筑,不能为一己私欲而乱搭乱建,破坏(vandalism)我们的美好环境;只有我们共同努力,才能创建美好的家园。